主要结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健康监护、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建议: 1)建议用人单位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尽可能地采用机械化、自动化设备,避免或减少作业人员与热源的接触。采取隔热措施,炉体、炉门敷设隔热板、保温材料,非必要时保持炉门常闭,加强炉前岗位送风。特殊高温作业工人,为防止强烈热辐射作用,需佩戴隔热面罩和穿隔热、阻燃、通风的防热服;结合生产现场实际情况,在超标岗位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综合降噪设施; 2)建议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要求的检查项目和接害种类对在岗期间的接害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新进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和对离职员工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检查项目和检查人员应符合规范要求;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异常人员及时进行复查、职业病诊断治疗、调离等妥善处置,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书面告知文件要留档备查。并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针对急性中毒设置相应的报警器和应急救援设施; 4)补充劳动合同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5)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更新职业卫生档案的相关内容; 6)以本评价报告为准通过在线申报系统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